当对自己与孩子血缘关系存在疑虑的时候,应当如何进行亲子鉴定而使问题简单化?对于这些问题,亲子鉴定信息网特约法律顾问,天地律师事务所律师,高级合伙人——杨谚韬律师给予了很好的解答。
杨律师首先强调了两类亲子鉴定的区别,即司法鉴定和个人鉴定。杨律师说,亲子鉴定分司法鉴定和个人鉴定两种情况,而人们普遍对此认识不清,甚至将两者混淆。新闻报道中出现的一些亲子鉴定导致身败名裂、妻离子散的案例应当都是指司法鉴定。因为只有司法鉴定才要求鉴定人身份公开,才会进而导致新闻记者的采访和在媒体上的报道,才能够提到"案例"这个层次上来。
新闻中报道中的事例都是属于司法鉴定范畴的,大部分鉴定结果即使表明父子之间确实有血缘关系,最终的也往往闹得身败名裂、家庭破裂。法院也上过了,媒体报道过了,忙了半天,花了很多钱和精力,最后的结果还是自己的孩子。这些原本可以通过个人鉴定轻松化解的小问题就这样"闹大了"。可以说,司法鉴定导致这些不良后果应当是必然。都已经到了上法庭,见媒体的程度上来了,这个家庭还能维持多久?
司法鉴定带来的不良后果经过媒体过分的宣传,往往在人们心中建立起一个错误概念:亲子鉴定是洪水猛兽,是很可怕的,是会造成身败名裂、妻离子散的…… "这是绝对绝对片面的",杨律师说:"人们了解的仅仅是亲子鉴定的一方面--司法鉴定,而对于个人鉴定则缺乏认识。作为资讯平台,你们网站应当着重宣传这一不为人们所了解的鉴定方式。"
所谓个人鉴定(Personal Paternity/Maternity DNA Analysis,PPDA/PMDA),就是在非司法的情况下,在充分尊重鉴定人隐私的情况下进行的DNA亲子鉴定。这样的鉴定,由于方式隐秘、步骤简单、收费低廉,且能够为是否有必要进行司法鉴定提供决策参考。而多数人做了亲子鉴定,只是想知道是否孩子是自己的,以便有个说法,有个安排,并不想把这种事搞到法庭上。在欧美的亲子鉴定中,个人鉴定的数量远远超越司法鉴定(Legal Paternity/Maternity DNA Analysis)。而在中国却鲜见关于其正确合理的宣传。
面对越来越多的亲子鉴定需求,杨律师不鼓励草率地去进行司法鉴定:"那么多亲子鉴定需求,如果动不动就去跟司法搭边,不仅对自己不利,对家庭不利,对社会的安定团结也不利!绝大多数情况下没有必要上升到这个层次上来。我主张有这方面需求的父亲首先进行灵活的个人鉴定,当鉴定结果表明有必要用法律武器来维护权利时,再进行司法鉴定也不晚。况且,大部分情况下根本无需去进行司法鉴定。"
根据杨律师的个人经验,绝大多数存在疑虑的父亲进行亲子鉴定的结果均显示他与孩子之间确实存在血缘关系。草率选择司法鉴定,以致名誉受损、夫妻感情破裂、花费很多钱和精力,最终结果证明还是自己的孩子,这样的事例屡见不鲜。如果事先选择个人鉴定,则能规避很多风险,并不给孩子带来灰色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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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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